艺术与艺术教学

周惠娟

读了第487期教协报《三三四学制改革论坛》,署名「一位无奈的艺术科老师」的文章,有种不吐不快之感觉。

作者因参加二○○五年一月十四日由教育统筹局主办名为「从多角度看视觉艺术科的学与教」,之《看、观、说、论艺术汇》,作者批评讲者们以高姿态认为要提高学生对艺术的水平,便要求学生能以文字表达对艺术的评赏。

作者以气愤之笔写出自己的行内之言,并引用现场一位老师的回应:「中四选修视觉艺术科的同学,是全级之中文、理科争不过其他同学才选修ARTS的━━他们中文不大灵巧,英文又欠佳,才会修ARTS 。这科ARTS已是他们唯一的出路,唯一的成就!可是当局在制订新的高中考试时,竟然要以语文表达能力来考核学生的艺术能力……」

这位教师写出了香港艺术教育的现象,本来就缺乏艺术土壤的城市,马上要艺术起来,一定要有过程和时间上的协调,换言之是逐步提高艺术科老师的教学质素,可是一个讲究高速效率的商业社会,视觉艺术沦为商业的陪衬效果。文中讲到文、理欠佳的学生才选择ARTS,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应付以文字表达对艺术的评赏能力,言外之意直指博士讲者们的不切实际。

凭无奈老师之言,我有这样的看法:艺术家以艺术作为他们的表达语言,很多有成就的音乐家,他们音乐的织体结构色彩,给人领悟人情人世之百般滋味,他们不着文字,是以音符代表感情与识见,如果要大音乐家写一篇音乐评论,往往水平之低令人不敢相信是文出其手,原来艺术家的大脑内藏特殊言语感情表达的操控属性,所以音律表达远胜文字。

如果上艺术科要求学生定要通过用文字测试评赏能力这关,就显得科目混淆,试看有几位艺评人同时是艺术家?反过来说;作为艺术教育者如果能以文字分析艺术作为导引,对教学起了实质的分析作用,亦强化了科目的认识能力。

以当日的论题《看、观、说、论艺术汇》而言,讲者提到用文字去提高艺术是对的,因论题给人理解是如何做一位艺术教育者而非如何去成就一位艺术家。

(本版原文节录自“谈谈笑笑-我手我写心 2005年4月21日”版内)

返回主页 本页首(艺术与教育) 回应请到交流站

© copy right by Monica's Art Studio

版权由周惠娟艺术创作室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