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法圓融

周惠娟


甲:每次途經鵝頸橋,看見那些打小人的婦女,真給氣死,幹嗎如此多仇多恨,打小人的舉動真要不得。

乙:都是低層次之人,有的潑婦手拿鞋子,高高舉起,然後往地下猛力地拍,口中唸唸有詞:打小人,打小人……
看在眼內聽在耳中,得覺這些人非常低級庸俗。

社工:打小人在這些讀書不多,卻又為家庭擔當重任,她們有很多情意結,要是真的打小人,她不能也不敢,知道可以用鞋子向天投訴,然後明正言順地打被自己標簽的小人,這一打;氣消了,小人被打扁了,小人自食惡果了,心頓覺輕鬆,心障馬上減輕。
打小人;是一道涼茶,喝了,躁火熄滅。

有一回;路見剛打完小人阿婆,她咧嘴而笑,告訴她的兒子不用回家責罵老婆,兒子心領神會回答:你已經打了小人。

甲:社工小姐真的深入民間,令我的思維層面寬闊許多。看來我這心理醫生,在某些情況之下,用打小人方法,讓心煩意亂恨意深重的病人,用單手高舉皮鞋,然後往地面重力一拍,說不定這類病人馬上覺得氣消心涼!

社工:大道理大仁義當然很好,但怎能讓這些學識不高的人,馬上學得到!

乙:下回經過鵝頸橋,可當英國海德公園視之,在海德公園,那些任意放話氣得手舞足蹈的人,有時比打小人的人還要差勁!

(本文節錄自“談談笑笑-我手我寫心 2012年4月21日”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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